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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山莺。”
宋栖迟换了一身衣裳,他站在厨房门口,因逆着光,神色莫测:“你在干什么?”
山莺被汤水呛到,她惊愕宋栖迟回来的这般迅速,放下嘴边的碗,想开口解释自己放量不准,只是尝尝有没有味道,但开口变成一句:
“我没偷吃。真的,我没有偷吃。”
山莺知道自己是不受欢迎的。
舅妈嫌弃她胆小懦弱,上不得台面;表哥嫌恶她能吃能睡,侵占了他的地盘,甚至起了作弄之心,递给山莺一根棒棒糖。
转头就哭诉找父母:“她偷吃的我零食。”
小孩子似乎不知道一点火星能引爆炸弹,舅妈指着山莺的鼻子开骂,各种脏话侮辱还不解气,甚至薅起她含在嘴巴里的棒棒糖,因太用力,扯出糖还混着丝血。
接着舅妈就被舅舅拉着到房间,两人转换战场:“住在别人家一点素质都没有,我的房间需要她打扫吗?把我的梳妆台上的化妆品弄碎,她赔的起吗?而且还能不能有点眼力劲,跟个木头人一般,我说一下才动一下,真把自己当作大爷了,我伺候你们父子,还不够,还要伺候你侄女?”
“不是你非跟我妈说,让小莺来城里读书接受更好的教育,”舅舅闷闷开口,许久又道,“她父母的赔偿金全给你了,还不够吗?”
随后是舅母更尖锐的怒吼:“她没吃,她没住,她没用?你没听你儿子说吗?什么东西啊,连你儿子的零食都偷吃。”
山莺沉默站着,她从未吃过糖,最终甜丝丝的糖混着血一同吞。
她想说她没有偷吃。
是哥哥给的。
可望着舅舅疲惫的面容:“小莺,听话点,难道你想回到农村读书吗?”
山莺想。
她当然想啊,她想走一两个小时的山路,她想坐在漏风的课堂,她想听吐字不清的老师。